劉夢熊案:劉夢熊開始自辯 律師提醒自辯非為爆料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6/01/12 15: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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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師提前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涉去信特首梁振英及廉政專員白韞六,要求廉署終止對他本人之調查,被控妨礙司法公正案,劉今被裁定表證成立,出庭自辯。

劉夢熊的代表資深大律師謝華淵在劉自辯前,先提醒他今次自辯的目的並非爆料。劉先談及他73年游水偷渡來港,上岸時只有一條泳褲,後來先在工廠打工,再於76年投身金融界,先後在幾間上市公司擔任執行董事及副主席等職務。

劉於1966年在內地高中畢業,被問及何以在報章撰寫專欄的文筆了得,劉表示自學成才、社會實踐。